今天是:
学生工作
当前位置:主页 > 学生工作 >

关于开展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”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18-06-02 16:25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各系部、校区:
      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第五届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、立志成才、感恩奉献,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”系列教育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   一、活动时间
        2018年5月30日-9月20日
        二、活动主要内容
     
(一)主题教育活动
        各系围绕学生现实生活,以主题班会、演讲等不同形式开展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”教育,宣传国家资助政策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递正能量。
        (二)受资助学生代表座谈会    
        以系部为单位,召开受资助学生代表座谈会,听取学生对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资助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()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”征文比赛
        参赛对象:在校接受过国家资助(含奖励)的学生,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。
        征文内容: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,请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、朋友、师长,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;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到的感人助学故事。
        要求:第一,涉及到的受助学生应学习勤奋、生活俭朴、热心公益活动;第二,体裁为记叙文,要紧扣学生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、顺利求学这一“资助育人”主要内容,感情真挚,内容真实,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,传递正能量;第三,题目不限,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公开发表过,字数2000字以内,严禁抄袭、剽窃;第四,征文采用电子版word格式,题目为三号宋体字加粗,正文为四号仿宋字体,命名提交规则:姓名-年级专业班级-题目(学生或教师),文末注明作者具体联系方式等信息;第五,各系部以获资助学生总人数3%上报优秀征文至学生工作处,学生工作处进行统一评选,并将学院优秀征文集中展示。
        ()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”视频大赛
          参赛对象:在校教师和学生
          参赛视频内容:以“用奋斗书写青春”为主题,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,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、工作、学习中的瞬间,或是制作歌曲,编排短剧、相声、小品等文艺形式,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、奋斗不息、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。
要求:第一,故事真实,视频清晰,主题突出,思想向上,时长5分钟以内,不超过1G,MP4格式;第二,视频命名规则:姓名-年级专业班级-视频名称(学生或教师);第三,各系部分别选派1-2个优秀视频报至学生工作处,最后评选出学院优秀代表作品在学院公众平台上发布。
        (五)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”音频大赛
        参赛对象:在校教师和学生
        参赛音频内容:以“强国一代.青春梦”为主题,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,可以采用朗读、朗诵、解说、演播等形式,作品风格不限,要求用普通话录制音频。音频文件需分别提交音频文件及其对应的文稿文种两种形式。
要求:第一,音频作品需提交10M以内的MP3格式;第二,音频命名规则:姓名-年级专业班级-音频名称(学生或教师);第三,各系部鼓励学生积极申报,并将音频材料报至学生工作处。

        (六)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”宣传画大赛    参赛对象:在校教师和学生
宣传画内容:以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,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”为主题,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,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。
要求:第一,设计要求主题突出,作品风格,形式不限(可以是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剪纸等),鼓励学生积极申报;第二,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。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,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;第三,宣传画命名规则:姓名-年级专业班级-图片名称(学生或教师)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活动要求
        1、高度重视,明确责任。开展“助学、筑梦、铸人”主题系列教育活动是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。各系部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,明确责任,认真落实活动安排,活动结束后上报活动总结。
        2、围绕主题,精心设计。各相系部要紧紧围绕主题,结合自身特色,精心设计符合实际的活动。广泛动员,积极组织,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扩大教育活动的参与度,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。
        3、加强宣传,形成影响各系部要充分发挥网站、QQ、宣传板等宣传媒介的作用,努力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影响力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树立典型榜样,传递正能量。
        4、各系部、校区应于9月20日前将推选出的优秀作品上报至学生工作处,学生工作处对上报作品进行审核、评选、表彰,并择优挑选出优秀作品代表学院参加全国评选。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
2018年5月30日
 
 
 

(责任编辑:admin)
(责任编辑:admin)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版权所有 ©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2016 All Right Reserved.
单位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虎泉街366号   电话:027-87193866、027-87195120  
电子邮箱:   网站永久域名:http://jz.witpt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