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下列20位同志经个人申请,团内推优,支部会议研究决定,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现予以公示。(见附件) 请广大群众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以下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基层党支部工作情况予以评议。若发现有不符合党员标准或不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,请在2024年10月12日前向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反映。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设在3号教学楼814办公室,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联系电话:027-87195120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